黔財預〔2019〕181號
相關市(縣)財政局:
按照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關于“深度貧困地區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是我們必須攻下的最后堡壘,是必須啃下的硬骨頭”的要求,根據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批準的預算調整方案,為支持全省貧困發生率10%以上的非極貧鄉鎮和未出列的1721個深度貧困村建設,確保全省如期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現下達你市(縣)2019年深度貧困村及貧困發生率高的非極貧鄉鎮補助資金(第二批) 52750 萬元,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該專項扶貧補助資金,由省財政單獨撥付至縣級財政庫款基本戶,在2019省財政“與下級往來”和縣財政“與上級往來”科目期末余額中反映;2020年1月起,省財政調度縣級轉移支付資金時,再分批予以清算。縣級財政部門收到專項資金后,應當專款專用,進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保證資金按規定全部用于脫貧攻堅支出,支出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305 扶貧”科目,并按照《關于精準使用支持1721個深度貧困村及貧困發生率高的非極貧鄉鎮專項扶貧補助資金的通知》(黔財農〔2019〕142號)要求嚴格資金管理,編制年度實施方案及績效目標報省財政廳備案(績效目標表見附件)。
二、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8〕35號)有關要求,請你縣對專項資金做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充分利用財政扶貧資金動態監控平臺,加強對資金績效管理工作的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問題并整改,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請各地加強資金管理,加快支出進度。嚴禁將資金挪作他用,不得將補助資金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彌補企業虧損、修建樓堂館所、彌補預算支出缺口和償還債務及利息、其他與脫貧攻堅無關的支出。對違反規定使用的,一經查實,省財政將按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附件:
1.2019年深度貧困村及非極貧鄉鎮補助情況表(第二批).xls
2019年10月14日